寧德新聞網6月21日電 (廖夢旖)男子介紹多人網上貸款五百萬余元,涉嫌幫信罪。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判處鄭某冬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鄭某冬在一軟件上結識“王哥”(另案處理),后為牟取非法利益,根據“王哥”介紹的方法,以先利用網上借款平臺申請貸款、由“王哥”安排還款、再將貸款取現并交給“王哥”的方式,幫助上家進行資金支付結算。2023年4月至同年5月間,鄭某冬還介紹多人從事上述活動,經鄭某冬介紹的人員使用本人或妻子的賬戶申請貸款共計524.86萬元。
期間,鄭某冬負責對接“王哥”,并在明知“王哥”安排還款行為可能屬于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上述人員的賬戶還款信息告知“王哥”,待“王哥”安排還清貸款后,再將上述人員取現的資金送至“王哥”指示的地點,從中非法獲利共計9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冬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伙同他人提供資金賬戶為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