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1日電 (李準)近日,福鼎法院聯動司法所、林業站、自然資源所共同化解一起林地侵權糾紛,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2023年12月,因林某在野外用火,將莊某的丹桂苗木燒毀,實際受災面積為5675平方米。經評估,莊某的林木資產損失為40090元,期間通過派出所及司法所調解無果,莊某遂將林某訴至福鼎法院。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案件情況后第一時間與林某取得聯系,其認為是莊某種植苗木越界,燒毀的是超過林某四至范圍的苗木,其不應負賠償責任。
承辦法官通過了解后認為原、被告矛盾的主要問題根節在于雙方土地權屬的四至問題,考慮到原、被告系表親關系,若一判了之,會造成雙方矛盾激化。承辦法官立即找到村干部進行溝通,同時邀請司法所、林業站、自然資源所等單位工作人員對案涉土地進行勘驗比對,多次走訪原、被告進行釋法說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解開雙方之間的郁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