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28日電 (廖夢旖)福鼎一男子獲得許可證后卻超范圍采挖,逾越法律紅線。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判處莊某潤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20年7月,莊某潤取得其經營的福鼎市某養殖場使用林地0.2072公頃(折3.11畝)審核同意書、林木采伐許可證后,開始雇傭挖掘機師傅駕駛挖掘機在某山場開墾林地建設養殖場,2021年6月份被發現超范圍采挖。
經鑒定,莊某潤超界開挖商品林地共計11.37畝,超界采伐硬闊葉樹立木蓄積量為26.3816立方米,株數為370株。案發后,莊某潤對上述山場進行補植復綠,并通過福鼎市林業局驗收。
法院經審理認為,莊某潤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并毀壞商品林地達11.37畝,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結合莊某潤的犯罪事實、悔罪表現并參考所在社區意見,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