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日電 證監會網站近日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在佳電股份2013年至2015年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決定沒收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150萬元,并處以450萬元的罰款;對簽字注冊會計師張曉義、高德惠、譚榮分別予以警告,并處8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證監會表示,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作為資本市場的“守門人”,應當依法履行職責,注冊會計師作為具體實施審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在職責范圍內發表獨立的專業意見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注冊會計師在企業年報審計過程中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廣大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真實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參考,更是監管部門監管的重要基礎。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足夠的職業審慎,勤勉盡責地開展工作,恪守執業準則,保證所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