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24日電 (張高雅)男子緩刑考驗期間又“吸毒”,法院:撤銷緩刑、收監!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提請撤銷緩刑案,裁定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罪犯張某云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9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判決生效后,由福鼎市社區矯正管理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期限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4月。
2024年6月,罪犯張某云在福鼎市內某酒吧內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同年9月,福鼎市社區矯正管理局聯合福鼎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對張某云進行毛發涉毒檢測,經篩查,其檢測結果呈依托咪酯陽性。2024年11月,罪犯張某云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法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張某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規定吸食毒品,情節嚴重,應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