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5月30日電 (福鼎法院)端午佳節將至,為快速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福鼎市人民法院利用節假日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等重要時間節點,聚焦涉民生、民商事糾紛等小標的案件,開展端午節前集中執行行動,讓小案跑出加速度。5月27日至28日,福鼎法院兩天內拘傳被執行人18人,執行完畢、執行和解案件12件,執行到位金額28.39萬元。
靈活解凍破僵局 即時履行顯溫度
2025年5月,因夏某未按法院確認的調解協議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專項行動開展當天,夏某被拘傳至法院。夏某在執行過程中認識到自己不履行還款義務的錯誤,表示愿意配合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能否先解凍我支付寶,我今天早上向朋友籌的錢都轉到里面了。”若按正常程序,夏某的資金賬戶需等其履行完畢才可解凍,但夏某表示已無能力再籌相應資金進行還款。
承辦法官經合議庭研判后認為,若法院自行劃扣耗時較長,而夏某具備一次性履行能力。為提高執行效率,同時給予被執行人“造血”機會,法院決定先行解凍其支付寶賬戶。當天下午,賬戶被解凍后夏某立即完成全部還款。
“法院這種執行方式既講原則又講人情,讓我們都感受到了公平。”雙方當事人對法院的柔性執法表示認可。
鐵腕執行強震懾 拘傳拘留彰法威
2020至2021年間,被執行人李某以經商為由,先后向鄰居吳某借款7萬元并約定利息。借款到期后,吳某多次通過電話、微信催討未果,最終訴至福鼎法院。經調解,雙方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李某承諾償還本金5.7萬元。然而,協議生效后,李某僅支付首期1萬元后便切斷了聯系,拒不履行剩余款項。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依法啟動執行調查程序,查詢李某名下財產,凍結李某名下銀行卡、網絡資金,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遂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申請,掌握李某行蹤線索,成功將李某拘傳至法院。
面對司法震懾,李某仍以“經濟困難”為由消極對抗執行,未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和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償還義務,法院遂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并移交福鼎市拘留所收押看管,同時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凍結財產促主動 兩小時速結兩案
某銀行與丁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福鼎市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駐人民法院人民調解員調解達成分期還款協議,法院依法確認該調解協議有效,但后丁某未依協議還款。某銀行與闕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闕某未按合同約定償還本息,法院發出支付令后仍未支付。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迅速行動,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文書后詳細釋明拒不執行的不利后果,督促其積極履行償還義務,但兩人均“不當一回事”。
“法官,我的微信支付寶賬號被凍結了,出門真的太不方便了,我馬上還錢。”后兩人因名下的常用資金賬戶被凍結,造成生活上的諸多不便,這才意識到法院是“動了真格”。迫于執行壓力,兩人遂主動聯系申請執行人與法院,要求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在法院執行服務中心,兩人一次性結清所欠本息,從主動到院協商到案件執行完畢前后均僅花費兩小時。
下一步,福鼎法院將積極響應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把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融入每一次行動中,讓專項行動成為常態化工作,形成“執結一批、震懾一批、教育一批”的綜合效果,讓執行有力度、有速度、更有溫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