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15日電 (廖夢旖)貼標后,山寨水泵成了知名品牌。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假冒注冊商標案,判處葉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5000元。
2022年9月,葉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某泵業公司許可使用的情況下,采購其他品牌電機、水泵外殼,并訂做了帶該公司商標的銘牌及說明書等材料,在其住所組裝成假冒的該品牌水泵,以148104元銷售給福建某公司,從中獲利12000元。后該設備被安裝使用于寧德某廠房項目。
2024年8月,葉某向公安機關投案并退出違法所得12000元,并賠償某泵業公司40萬元,取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葉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綜合其犯罪情節、認罪表現及社區矯正機構評估意見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