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21日電 (余孟臨)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急切心理,如工作安排、子女上學、案件處理等,實施的“托關系辦事”類詐騙案件屢見不鮮。日前,霞浦法院審結一起以“做關系”為由實施連續詐騙案。
經審理查明,2022年5月,謝某琳用丁某某的支付寶賬號在網絡上收取違法錢款,同年12月份謝某琳因涉嫌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霞浦縣公安局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期間,謝某琳謊稱其本人涉嫌的犯罪案件與丁某某有關,并以幫丁某某走關系脫離嫌疑、需要“退款”、辦案機關工作人員要錢、需要用錢抹去犯罪記錄等名義,騙取丁某某財物。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間,丁某某以微信轉賬、現金等方式共向謝某琳支出人民幣252690元。案發前,謝某琳已歸還丁某某人民幣66526.66元。
經審理認為,謝某琳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謝某琳投案自首,并且認罪認罰,予以從輕處罰。遂依照相關規定,依法判處謝某琳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86163.34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