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31日電 (余靜)鄰里互助、朋友相援,本是世間溫情所在。然而,義務幫工過程中若遭遇意外,責任如何厘清、權益如何保障?近日,古田法院通過跨市聯動執行,成功為義務幫工受傷的王某冰追回全部賠償款,用司法力度彰顯民生溫度。
善意幫工釀意外 責任認定有章法
2022年8月,古田縣某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因公司廠房外路面填平需要,邀請王某某前來義務幫忙運土,雙方未約定報酬。不料,王某某在協助拉起翻倒的抓木機時,右手手指不慎嚴重受傷,鮮血直流。
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王某某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某為公司無償提供勞務,雙方構成幫工關系。王某某在幫工活動中受傷,應根據雙方過錯分擔責任。結合案件事實,法院認定王某某自身承擔60%過錯責任,公司承擔40%過錯責任,判決公司賠償王某某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5.5萬余元,李某某對該賠償款承擔連帶責任。
被執行人“玩失蹤”執行干警巧追擊
判決生效后,該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及李某某未按期履行賠償義務。王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古田法院通過網絡查控僅凍結到李某某名下1萬余元存款,前往公司注冊地調查也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面對法院傳喚,李某某不僅拒不配合,更刻意隱匿行蹤,試圖逃避責任。
為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古田法院向公安機關發函請求協作。經過周密部署,執行團隊跨市聯動,成功將李某某拘傳至古田法院。
司法威懾促履行 全額賠付暖民心
面對司法拘留的強大法律威懾,李某某終于意識到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當場表示愿意履行義務。他立即聯系親屬、朋友籌款,最終一次性全額支付了5.5萬余元賠償款。
此案的順利執結,不僅維護了幫工人的合法權益,更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老賴”、破解執行難題的堅定決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