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23日電 (張高雅)酒駕連撞三物又逃逸,男子1小時落網獲刑拘。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危險駕駛案,判處潘某才拘役二個月二十五日,并處罰金4500元。
2025年5月,潘某才飲酒后駕駛小車上路行駛,在倒車時,先后碰撞路邊金屬護欄、垃圾桶以及被害人??吭谕\嚥次粌鹊男≤?,造成金屬護欄、垃圾桶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潘某才駕駛車輛逃離現場。一小時后,公安民警查獲潘某才及其所駕駛的肇事車輛。經鑒定、認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79.66mg/100ml,負該起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潘某才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