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11日電 (陸丹)近年來,屏南縣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多元舉措守護綠水青山。
一是“審判+修復”。今年來審結濫伐、失火、危害珍貴野生動物犯罪等涉生態環境刑事案件5件7人,創新生態審判“2+3”修復理念,適用補植復綠山林58畝,敦促當事人繳納生態修復金12.43萬元。
二是“保護+保險”。推進建立“生態+司法+保險”古樹名木協作機制,主導促成屏南縣林業局與保險公司簽訂《屏南縣古樹名木保險協議書》,為全縣1406棵古樹名木投保2392萬元,織密織牢司法保護網。
三是“司法+文旅”。在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龍潭村設立法官工作室,依托法官工作室積極開展生態保護法治宣傳、生態環境糾紛調解、旅游糾紛調解等,今年來開展生態保護普法宣傳3場,提供法律咨詢28次,為游客分發宣傳手冊、旅游糾紛處理指南等150余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