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22日電 (高騰濤)“感謝法官跨省奔波,既維護了我的權益,又為企業爭取了喘息的空間!”近日,申請執行人陳某與被執行人A公司達成和解,一起標的額達260萬元的跨省執行案件圓滿落幕。
2009年,A公司承包某大廈項目后由陳某進行施工。隨后,因工程款糾紛A公司起訴項目公司,經審理,法院判決項目公司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600余萬元。由于項目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A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在執行過程中,A公司在收到執行款后未支付給陳某相應工程款。2024年,陳某將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支付工程款,后因A公司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至此,A公司從“曾經的申請人”變成了“如今的被執行人”。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發現,A公司財產和經營場所均在鄰省,面臨查控難、協調難等問題,法院成立專班多次赴省外聯合查控。經了解A公司正處于轉型關鍵期,賬戶凍結將嚴重影響經營。若機械執行可能導致“案結事不了”,甚至引發新的矛盾。
為順利推進執行,法官遂組織雙方調解,經多次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分期和解協議。目前A公司已支付首付款并恢復運轉,陳某的壓力也得到緩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