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12日電 (謝遙遙)兩男子違約拖欠工亡賠償尾款,法院亮劍維護死者家屬權益。近日,福鼎法院審結該起生命權糾紛案,判決鐘某、鄧某向葉某家屬繼續履行未支付賠償款合計28萬元。
2023年3月,鐘某、鄧某、葉某共同在陳某處進行吊沙作業,葉某在作業過程中被掉落的吊沙機器砸傷,后被送往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于同日死亡。經調解,葉某的家屬與陳某、鐘某、鄧某于同月底共同簽署《人民調解協議書》,約定由陳某、鐘某、鄧某共同向葉某家屬分三期支付各項費用合計79.8萬元。
后陳某支付完畢相應賠償款,鐘某、鄧某僅各支付兩期款項,尚結欠第三期款項合計28萬未支付。葉某家屬遂訴至法院,要求鐘某、鄧某繼續履行協議內容。
法院經審理認為,各方當事人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自身義務。本案中,葉某家屬與鐘某、鄧某、案外人陳某經調解,對葉某死亡賠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共同簽署調解協議。該調解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按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義務。鐘某、鄧某未在協議約定期限內足額支付第三期款項,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