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12日電 (吳彬彬)近日,壽寧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職務侵占案件,對私自變賣公司資產的彭某判處有期徒刑,并組織全縣百余家企業員工代表旁聽庭審,將審判現場變為法治教育課堂。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間,彭某擔任寧德某重點企業資產管理部部長期間,利用負責建筑鋁模板倉庫出入庫及物流管理的職務便利,兩次擅自將公司鋁廢料對外銷售,并將所得77萬余元貨款非法占為己有。
經審理,法院認定彭某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侵占單位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鑒于其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并取得被害單位諒解,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