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12日電 (鄭秋菊)“您好,我們是安徽桐城法院執行局干警,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我院一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游某、蔡某在柘榮縣黃柏鄉某村出現,請貴院協助我院拘傳被執行人。”11月10日,安徽桐城法院執行干警到達柘榮法院,請求柘榮法院執行局協助拘傳被執行人。柘榮法院執行局接到協助執行請求后,迅速組織執行干警開展協助執行行動。
據了解,該案為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申請執行標的為100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拒不配合桐城法院工作,桐城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被執行人下落線索,驅車700多公里到柘榮縣查找被執行人。為提高執行成功率,遂向柘榮法院執行局發出協助拘傳請求。
柘榮法院執行局立即啟動協助機制,第一時間派員協助執行,安排三名干警與桐城法院執行人員迅速前往被執行人所在鄉村,依法將二被執行人拘傳至柘榮法院執行局。隨后,在桐城法院干警組織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分期還款和解協議。桐城法院執行人員對柘榮法院的大力協助表示衷心感謝,雙方執行人員還就執行工作進行了交流和探討。
此次柘榮法院協助桐城法院拘傳被執行人,是兩地法院加強執行協作的生動實踐,通過跨域執行協作,有效整合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執行效率,形成強大執行合力,切實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柘榮法院將繼續加強與其他法院的協作配合,積極探索執行協作新機制、新方法,不斷提升執行工作水平,讓生效法律文書上的“白紙黑字”變成當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