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18日電 (鄭曉燕)酒后斗毆,暴力抗拒公安傳喚,致民警輕微傷,古田一男子因妨害公務于日前被古田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
據悉,2018年9月6日凌晨,古田城西派出所民警溫某某與輔警蘇某某、鄭某出警經過城西路某藥店路段時,發現聶某某涉嫌酒后糾集他人斗毆,民警溫某某等人依法對其進行傳喚,卻遭到聶某某辱罵及暴力阻礙,造成溫某某胸部等部位被抓傷。
在增援警力到達現場后,將聶某某傳喚到城西派出所辦案區接受調查。經古田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溫某某損傷為輕微傷。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聶某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造成1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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