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18日電 (陳鴻雁)古田女子王某某與古田男子張某某、程某某系好友。2014年王某某與張某某登記結婚,婚后兩年,其兒子出生,本該其樂美滿的家庭,卻因一個司法鑒定分道揚鑣。在得知兒子并非親生后,張某某提出了離婚,王某某也因其名譽受損將程某某告上了法庭。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了該案件,認為程某某并未對王某某的名譽造成損害,駁回了王某某的訴訟請求。
據王某某訴稱,其于2014年與張某某結婚,與程某某系朋友關系。2015年6月份,程某某因貨運需要在屏南縣區域承接一批營運業務,邀請其去屏南游玩幾天。不料一次酒后失控與程某某發生兩性關系,致其懷孕。2016年5月,其兒子出生。
在兒子周歲生日時,其與丈夫張某某將兒子的周歲照片發在了微信朋友圈中。程某某從朋友圈中取下其兒子的照片,認為其兒子與他女兒長的相似,于是背地里借機取得其兒子的血液,進行司法鑒定。后經司法所認定:程某某才是其兒子的生物學父親。
而后程某某就憑此向其夫妻主張兒子的權利,引發其夫妻家庭間矛盾的發生。王某某稱,因程某某的不當行為,違背了朋友間的情誼,導致了其家庭的破裂,給其造成了身體、社會名譽權的嚴重侵害和精神損害,請求法院判程某某依法、依俗賠償其各項損失80000元。
而程某某卻對王某某的說辭執另一種說法,他辯稱,他與王某某在2013年有戀愛過,因王某某的花心而導致分手。兩人有孩子系王某某故意為之,而非偶然錯誤,因為王某某的丈夫無法生育,王某某才故意找其制造了機會懷孕,這是王某某設計的,其也是該件事情的受害者。而且其根本沒有主動讓司法所鑒定孩子與其的關系,之所以知道自己是孩子的親生父親是王某某告知的,也是王某某陪同去做的鑒定,不存在偷取血液的捏造事實。另外王某某離婚因為其比較花心,長期在外不歸家,丈夫無法忍受并非因其主張兒子權利導致王某某家庭破裂,他也從來沒有主張孩子的權利,是王某某一直打擾其生活。
經法院審理,王某某與程某某系朋友關系。王某某于2014年與張某某登記結婚,2016年5月,王某某的兒子出生。2017年5月經司法所鑒定:程某某為其兒子的生物學父親,引起王某某與張某某夫妻間矛盾,經法院判決王某某與張某某離婚。王某某現有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程某某對其實施侵權行為,故駁回王某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釋法: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的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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