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6日電(鄭曉燕)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偷越國邊境案件,林芳(化名)15年間先后冒領三本護照,往返馬來西亞58次,因犯偷越國境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8000元。
據悉,2003年9月8日,林芳(化名)冒用葉娟(化名)的戶籍身份材料在古田縣公安局出入境大隊申領一本普通護照,先后于2008年1月22日、2014年9月24日在中國駐馬拉西亞大使館換領普通護照,并使用三本護照在2003年9月28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間多次往返馬來西亞,共過國境58次。
2018年12月5日,林芳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投案。受古田法院委托,古田縣司法局對林芳進行審前社會調查評估并出具報告,表明林芳具備社區矯正條件。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林芳違反國境管理法規,使用虛假身份信息辦理護照,多次非法出入國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境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完)
http://www.8d4o.com/